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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日期:2023-07-02       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www.glev.cn/mobile/news/2513.html
核心提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住所:

  电话:邮编:

  开户银行:账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开户银行:账号:

  鉴于:

  1.甲方为中国合法公民,身份证号码:;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四川省______自来水有限公司(下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股权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证号;

  3.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

  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四川省______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1转让方,是指,即甲方;

  1.2受让方,是指,即乙方;

  1.3股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1.4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股权的对价。

  1.5知识产权,指标的企业拥有、被许可或使用的所有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不论是否在中国或任何其它司法管辖区法律下得到保护、创立或产生,包括所有专利及其申请以及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下产生的所有类似权利(合称“专利”);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服务名称、品牌名称、商业布置权、标识、互联网域名和公司名称及类似性质的一般无形资产(合称“标识”);登记和未登记的版权及就其进行的登记和申请(合称“版权”);标的企业的概念、观点、研究与开发、专有技术、方案、发明、创作、制造与生产流程与技术、技术数据、程序、设计、图纸、规格、数据库、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价格与成本信息、业务与营销计划和建议等其他专属或保密信息(合称“商业秘密”);标的企业的所有软件和技术;以及上述各项的复制文本或有形载体。

  1.6知识产权许可,是指标的企业授予任何其他人的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及其他人授予标的企业的使用该人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

  1.7特许经营权,是指有权利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

  1.8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在标的企业的财务或业务、资产、财产、收益及前景中发生的,依据合理预计,单独或共同将导致任何改变或影响,而该等改变或影响会对(1)历史的、近期或长期计划的业务、资产、财产、经营结果、标的企业的状况(财务或其它)及前景,(2)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拟进行的转让事项,(3)标的企业的价值,(4)或转让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的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9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准日,指年月日。

  1.10登记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11股权转让完成:是指甲乙双方将股权转让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或在股权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2过渡期:是指合同签订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在本合同中,应适用如下解释规则:

  1.13期间的计算:如果根据本合同拟在某一期间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在计算该期间时,应排除计算该期间时作为基准日的日期。如果该期间最后一日为非营业日,则该期间应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终止。

  1.14货币:在本协议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

  1.15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条产权转让标的

  2.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的51 %股权。以下均称股权。

  2.2甲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255万元人民币已经全额缴清;

  2.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股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第三条标的企业

  3.1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四川____________自来水有限公司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其96 %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标的企业拥有在下列范围内经营的、合法的批准或许可文件:

  (1) ;

  (2) ;

  (3) 。

  3.3标的企业拥有如下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和房产所有权:

  (1)土地使用权

  土地性质:(划拨/出让)

  位置:省(市)区(县) ;

  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证号:

  (2)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内容:;

  特许经营区域及范围:;

  特许经营的期限:;

  (3)房产所有权位置:省(市)区(县) ;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

  3.4标的企业拥有下列固定及非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标的企业所拥有的所有机器、设备、设施、产品、在产品(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标的企业的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等。

  3.5标的企业拥有下列知识产权或无形资产:

  (1) ;

  (2) ;

  (3) 。

  3.6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年月日为评估基准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见附件一)

  3.7标的企业不存在第3.6条所述《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3.8标的企业已将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及资料清单》。(见附件二)

  3.9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拥有上述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第四条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4.1甲方依法就本合同所涉及的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事项已召开了股东会,并形成转让标的于乙方的决议。

  4.2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转让标的事项,已依法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第五条股权转让方式

  5.1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经甲乙双方协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第六条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6.1转让价格

  以评估报告为依据,双方议价后,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万元〖即:人民币(小写)万元〗转让给乙方。

  6.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6.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由于标的企业目前使用的部分资产的所有权还未过户到标的企业,这样可能为以后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甲方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产权的过户手续。其付

  款方式如下:

  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中的%即:人民币(小写)万元,支付甲方;在顺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五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中的%即:人民币(小写)万元,支付甲方;甲方将标的企业目前使用但未过户到标的企业的资产全部过户到标的企业后,乙方将转让价款中的%即:人民币(小写)万元,支付甲方;合同生效后年,确定甲方不存在任何隐瞒标的企业重大不利影响后,乙方应将转让价款剩余的%即:人民币(小写)万元,支付甲方。

  第七条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7.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协助配合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7.2股权转让完成后日内,双方应商定具体日期、地点,办理有关财产及资料核查验收工作。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3.8条规定的标的企业的《财产及资料清单》,将标的企业的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由乙方核验查收。

  7.3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表册与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八条过渡期安排

  8.1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企业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8.2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企业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企业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企业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书》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8.3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企业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乙方承担。

  8.4本合同过渡期内,标的企业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债务处理方案

  9.1乙方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原标的企业的债务仍由标的企业承担。

  9.2本条所称标的企业的债务指《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记载和披露的债务。《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披露的债务,无论是甲方或标的企业过失遗漏还是故意隐瞒,均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0.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10.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10.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10.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等。

  第十一条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1.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产权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计算。逾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违约情形的。

  13.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4.1本合同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5.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16.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存档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合同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转让方(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受让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1.释义:

  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

  1.1“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股份所进行的转让。

  1.2“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协议3.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

  2.1甲方依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_股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3.成交

  3.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如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3.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_________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乙方。

  4.价款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支付方式

  4.2.1自甲方出具其持有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4.2.2乙方于转让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5。补充付款及其它费用

  5。1如果_________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按照经_____批准的_________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中显示的净资产额的_________%高于_________元时,差额款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该转让的补充付款。

  5。2乙方于_________公司上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依款确定的款项支付予甲方。

  5。3乙方依前款规定支付补充付款时,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作为对甲方为_________公司上市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的补偿。

  5。4双方依5。3款所确定的补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6.董事的委派权

  6.1从转让成交日起,乙方享有对_________公司的董事委派权。

  6.2甲方保证乙方可向_________公司委派叁名董事,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权利。

  6.3甲方应依法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确认董事人选的变动。

  7.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7.1甲方已合法地成为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被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7.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3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协议或单方作出的承诺、保证等。

  7.4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7.5甲方承认乙方系以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7.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9.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_____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0.一般规定

  10.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10.2本协议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3本协议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10.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签订地点: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方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实行自律管理。乙方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挂牌申请及相关文件,并取得了甲方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二条为规范乙方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授权范围内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甲方有权依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业务规则”)对乙方的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终止挂牌等行为进行管理。

  (二)甲方有权依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挂牌费。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甲方业务规则并及时公布,为乙方及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甲方负责运营、管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市场信息,为乙方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正常的信息环境。

  (三)甲方负责提供股票转让平台及相关设施,安排乙方股票挂牌,组织乙方股票转让活动。

  (四)甲方负责提供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安排乙方首次挂牌信息披露及日常信息披露。

  (五)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的咨询,对其股票挂牌操作提供必要的指导。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股票挂牌操作事宜,并获得甲方的指导。

  (二)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股票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相关设施服务。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管及管理。

  (二)乙方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乙方进一步承诺遵守甲方业务规则,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乙方应保证并责成其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理解并遵守本协议内容。

  (三)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挂牌时和挂牌后作出的承诺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应保证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该等承诺文件。

  (四)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缴纳挂牌费。

  (五)乙方应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

  (六)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挂牌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七条挂牌费:

  (一)挂牌费包括挂牌初费和挂牌年费,由甲方依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二)乙方应当在挂牌日前缴纳按照挂牌首日总股本计算的挂牌初费,并在每年7月15日以前一次性缴纳按照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的本年度挂牌年费。

  (三)挂牌当年的挂牌年费按照挂牌首日的总股本和实际挂牌月份(自挂牌日的次月起计算)予以折算,与挂牌初费一并缴纳。

  (四)乙方逾期缴纳挂牌费,甲方有权每日按应缴纳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五)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监管措施,并保留向乙方主张其违约造成之全部损失的权利。

  (六)乙方股票终止挂牌后,已经交纳的挂牌费不予返还。

  第八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条与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及纠纷,应首先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之日起的30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甲方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等内容相抵触,本协议该部分条款将自动变更并以修订或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为准。

  尽管有前款内容,本协议其他不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的条款持续有效。

  第十二条乙方申请终止或被甲方终止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本协议自终止挂牌之日自动解除。本协议解除不影响甲方依法向乙方主张本协议项下未结费用、滞纳金支付的权利。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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