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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禁放宣传简报

   日期:2024-04-01     浏览:155    移动:http://www.glev.cn/mobile/quote/4975.html

烟花爆竹禁放宣传简报(通用2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简报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简报一般都有固定的报头,包括简报的名称、期号、编发单位、发行日期、保密等级和编号。一般简报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简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烟花爆竹禁放宣传简报(通用20篇)

  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水韵社区积极落实市区会议精神在辖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据了解,社区开展此次“禁烟”和消防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社区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点旺火的危害,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共同创造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社区组织社区安监员、网格员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走进辖区各小区张贴通告,向居民发放告知书,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居民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春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辖区内商户存放、销售烟花爆竹排查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近日,孚玉镇大河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沿街个体商户、超市等场所是否经营烟花爆竹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

  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路口的醒目位置处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发动社区平安志愿者在社区进行巡查和值守,并向居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并做好了相关台账记录,同时还向商户与辖区居民宣传了有关易燃品的危险和隐患消除安全知识。经过广泛宣传,居民和零售店主对禁放工作表示支持和理解,一城居民张大爷表示,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空气,带来噪音,还有火灾隐患,大家会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安全排查工作,有效减少了零售店的安全隐患,提高了辖区群众的禁燃禁放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本辖区内的'危害物品安全管理能力,有效增强了烟花经营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

  春节临近,为加强辖区禁燃禁放工作,营造浓厚的禁燃禁放宣传氛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水平,近日,亳州高新区第二社区管理中心对辖区内的商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督查行动。

  督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禁燃禁放一封信》发放到商超负责人手中,同时重点检查商超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小区出入口宣传栏和单元口张贴《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辖区居民加强对身边人的宣传,强化禁燃禁放监督。

  通过开展督查,加强了禁燃禁放宣传,取得了宣传和督查双重效果,有力促成环保问题人人关注、环保工作人人参与、环保成果共同享受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辖区生产生活安全稳定。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我区欢庆、祥和的氛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活动,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成立禁放工作小组 

  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xx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xx为成员的环保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小组,统一部署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并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2月1日下午,在xx召开我局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全体干部职工(领导组成员、假期值班人员、网格人员等)参加,动员全局提高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正确认识,明确任务和职责;

  2、网格下沉人员对辖区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口头宣传,告知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并明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微信群、QQ群、美篇等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

  3、在2月3日(农历十二月廿九)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这个重点时间段,通过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以及保安人员,加强对我局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网格涉及的工业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督查。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

  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

  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

  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

  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

  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记者从沙坪坝区燃管办获悉,沙坪坝区今年将继续按照20xx年2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施行禁放烟花爆竹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沙坪坝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在沙坪坝区行政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应当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的`运输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承运单位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携带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载明的品种、数量、路线、有效期限等规定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沙坪坝区燃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突出禁放宣传广泛教育引导、隐患排查整改、源头管控、打非专项行动、重点时段管控,让广大市民知晓禁放区域范围。

  同时,加大对违反规定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的曝光力度。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尤其是在除夕夜、大年初一、元宵节等关键节点,将按照网格化管控要求,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逐级“一对一”派驻力量,严格现场监管防控,确保禁放区域安全监管措施不留死角。

  为引导群众文明、绿色、低碳过节,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减少环境污染。近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执法排查及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巡查、暗访及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经销过烟花爆竹的店铺和燃放过烟花爆竹的区域进行重点巡查,确保不留安全隐患,不出安全事故。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商户进行禁燃禁放政策宣传。

  县商务中心区派出所所长李伟:“我们将继续绷紧安全弦、拧紧安全阀,强化巡查监管,做到‘检查不漏不缺、风险严管严控’,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力争安全隐患不冒头,守好把牢烟花爆竹安全关,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保驾护航。”

  近日,沁阳市公安局沁园派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全力以赴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将安全理念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

  该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利用基层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近日,辖区居民主动将家中的鞭炮上交到派出所。该居民说派出所的民警走村入户,开展了耐心细致的宣传,他也深刻认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熟知了禁燃禁放的政策,他在搬家整理时发现自家的杂物间竟然还放有以前的少许鞭炮,他主动上交,以实际行动支持禁燃禁放工作。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呵护蓝天,如有发现非法销售、燃放、运输等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昨日为农历正月初八,不少节日期间休业的商铺和企业迎来“开门红”,台州市区一早就不时响起鞭炮声。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个响声将暂告一段落。今日起至3月3日,即农历正月初九至十三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者将受到公安、安监部门的处罚。3月4日、5日(农历正月十四、十五)两天再次开禁。

  据初步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我市烟花爆竹销量减少近一半。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去年春节期间发生21起,羊年除夕至初六期间,减少为17起。市环保局自动监测室工作人员表示,我市今年春节空气中pm2.5浓度的'最高日均值为每立方米0.126毫克(中度污染),去年春节则高达每立方米0.256毫克(严重污染),“但也不排除阴雨天气对细颗粒物的冲刷作用。”

  春节过后,2月25日、26日,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继续展开专项整治督查,加强禁限新规宣传。昨天下午,市区内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已开始搬离工作,将未售货物运送至指定仓库进行安全储藏。在黄岩区五洞桥旁的一销售点,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多年的店主说,今年销量的确有所下降,且小内径产品更受欢迎。

  为保障春节期间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全力保障辖区内居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1月24日,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龙河路社区提前谋划,工作做在前面,除加强节日前后战备值班、外出巡逻外,社区还组织辖区志愿者组成禁燃义务宣传队在辖区内各小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向群众发放《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向辖区居民讲解合肥市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以及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处罚法规政策、有奖举报办法等相关内容,倡导广大市民遵守禁售禁放规定从我做起,减少燃放污染空气净化城市环境人人有责,并鼓励广大市积极举报在禁放区域内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在辖区各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禁燃横幅,发放禁燃倡议书,在辖区内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让更多的居民意识到烟花爆竹的危害,自禁燃放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居民纷纷表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带头禁燃禁放,不给社区添堵,共建和谐安全社区。

  昨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通知,要求各市(区)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据了解,春节临近全省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为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等区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活动,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并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水坡镇组织4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34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利递交,40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 34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为推动全镇域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维护全镇群众的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不断改善射桥镇的空气质量,连日来,平舆县射桥镇抓住重点场所,通过宣传引导、排查整治,加强监管,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前录制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录音,全镇14个村(居)委通过村务大喇叭每天早、中、晚循环播放、宣传车流动宣传、张贴宣传明白纸,微信群朋友圈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镇的安全意识,确保全镇群众家喻户晓,共同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排查整治。加强督导检查,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闲置院落、废弃厂房、出租屋和沿街经营等重点区域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放过每个院落、不放过每间房屋、不放过每处经营门头、不放过每间废弃厂房。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物的重点管控,对集贸市场等聚集区域以及往年烟花爆竹零售点逐一进行排查。

  大力度打击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各个环节安全监管,严惩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安全检查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妥善处理收缴的'非法制贩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进一步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文明、绿色、低碳过节,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减少环境污染,近日,涡阳县新兴镇妇联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组织巾帼志愿者们在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区发放宣传单页,向群众宣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同时进村入户,宣传环保知识,让大家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带来的危害,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坚决做到不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随州城区最严“禁鞭令”将于下月14日起正式实施。随州城区各学校积极响应,开展了一系列“禁鞭”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庭共同参与“禁鞭”,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曾都区文峰学校副校长吴如冰介绍,禁鞭通告下达以后,学校第一时间向教职工传达了市政府“禁鞭”工作要求。虽然已放寒假,但老师们将通过家访、手机短信、qq、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禁鞭”宣传教育,号召学生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1月22日,曾都一中在教职工大会上开展了“禁鞭”宣传专题教育,学校通过广播站、大屏幕、主题班会等向全校师生宣讲“禁鞭”。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州主城区禁鞭区涉及学校、幼儿园77所,涉及师生7万余人。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学校签订责任状、个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全面推进“禁鞭”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在放假以前应致告学生家长一封信,充分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把“禁鞭”宣传深入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心中,“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

  年关将至,为倡导文明新风,减少环境污染。12月14日,内江市市中区城西街道大洲广场社区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市政府最近发了通告,五年禁燃烟花爆竹……”活动中,社区网格员、民警、楼栋长、志愿者到辖区居民小区、商铺等场所,与群众签订禁燃禁放承诺书,压实禁燃禁放责任,引导辖区商户和居民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小喇叭、横幅等方式在辖区内营造浓厚禁燃禁放宣传氛围,鼓励、引导大家动员身边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动举报。

  “通过社区宣传,我们了解了最新的禁燃政策、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隐患,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和人居环境,还存在扰民后果,且容易引发火灾。”居民曾女士说。

  大洲广场社区党委书记、便民服务站站长何英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在辖区内进行巡逻排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让广大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营造自觉禁燃禁放良好氛围。”

  20xx年进入尾声,即将迎来20xx年。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管理,防止涉及烟花爆竹的'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辖区人民度过一个祥和的元旦佳节,介休市公安局义棠派出所在辖区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和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检查中,派出所民辅警以各超市、杂货店为重点,坚持“管控+打击+宣传”并举,深入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在检查期间,民警将检查工作和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广泛宣传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此次安全检查共检查小超市等店面35家,张贴禁燃通告60余份,未发现买卖烟花爆竹情况。现场劝阻燃放烟花爆竹6人,没收烟花20余支。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1月13日上午大课间,八一路小学全校师生,齐聚学校运动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为主题的“禁鞭”大会,为落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做宣传动员,营造学校“禁鞭”活动气氛。学校领导在动员讲话中,详细阐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禁鞭”的必要性,强调工作的'严肃性,明确我校“禁鞭”工作形势、工作任务、工作思路,最后表示学校一定会把“禁鞭”工作做实做好。会议气氛隆重,对学生和教职工触动很大。全校教职工在会议现场签订了“禁鞭”承诺书。

  除此之外,学校制作禁鞭宣传栏和3条禁鞭横幅、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宣传教育,在学校大门口和家属楼单元门口张贴“禁鞭”通知及宣传贴,向职工家属发放宣传单,向学生家长发放《关于襄阳市市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育告家长书》,并将回执回收存档。

  在此次”禁鞭“宣传教育活动中,八一路小学反应快、力度大、方法多、面积广。做到了宣传教育不漏一人一户。活动强化干部职工、师生和家属的禁鞭意识,确保禁鞭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

  岁末年终,正是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旺季。新湖街道近期全面落实有关烟花爆竹摸排宣传工作,切实做到将安全隐患发现在早、遏止在先。

  新湖街道网格员深入辖区三边地带及城中村,紧盯辖区废旧房屋、山林、废弃厂房等,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设施;地毯式摸排辖区各类零售店等,加强社会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巡查上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移交有关执法部门。截至1月4日,网格员累计摸排“三小”场所600余家,仓库工棚、废弃厂房等40余处。

  同时,网格员坚持巡检和宣传相结合,向各“三小”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普及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条规,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同时向店铺管理主体发放居家安全提示卡等宣传资料,对安全用电用气、防火防爆等进行宣传,强化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为积极响应上级部门下发的《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近日,杨岔路小学举行了“禁鞭,我们一起行动”校园广播知识宣讲活动。

  政教处主任丁艳梅宣读了《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告诉同学们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不仅污染空气,还会影响清洁卫生。同时爆炸声如雷贯耳,成为噪声公害。每逢春节,由于燃放鞭炮而引起火灾,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屡见不鲜。丁主任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劝告自己的'亲友、邻居不放烟花爆竹,众人合力,共同维护我们的生存环境,打造健康的家园。

  据悉,早在元旦放假前,杨岔路小学就已启动了“禁鞭”主题教育活动,并将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落实。除广播宣讲活动外,学校还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及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家长共同学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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