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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一般都在民政局写吗?

离婚协议一般都在民政局写吗?

一、一般都在民政局写吗

是自己写了带着去的。虽然民政局有提供离婚,但是建议自己先协议好。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子女与、配偶以及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所要求的内容之一。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等事项的意见。

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但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财产和孩子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建议和另一方认真对待,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而自行拟定或直接请订立。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国家法律;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