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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2万

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2万

  央广网北京3月30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文化部表示,今年开始,中央财政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2万元。

  据了解,中央财政从2008年开始,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给予每人每年8000元的补贴;2011年这一标准提高到1万元。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巡视员马盛德表示,今年,这一补贴将提高至2万元。提高补助标准将有效解决部分传承人传习活动中面临的现实困难,对于提高传承人积极性,引导全社会关注重视传承人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基础上,各地可通过本级财政,对传承人拨付相应补助。调整后,北京市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一年将获得4万元补助。马盛德强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非遗传习,而不是生活补贴。中央财政制订了资金管理办法,对各地提出经费管理的责任。根据不同项目、不同传承人,探索本地区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把这个钱用到传习活动。比如人工的唐卡,颜料、画布你得买。年底的时候得要创造出一些作品来,制定一定的工作量。同时,这个资金用在授徒、培训,文脉的继承上。